古人每年三月初三,為求消災除兇,到水邊嬉游,稱為修禊。 東晉永和九年(353年)三月初三,大書法家王羲之和當時名士謝安、孫綽、許詢、支遁等42 人來到這里修禊,舉行了一次別開生面的詩歌會。一群文人雅士置身于崇山峻嶺、茂林修竹之中,列坐曲水兩側(cè),將酒觴(杯)置于清流之上任其飄流,停在誰的前面,誰就即興賦詩,否則罰酒。據(jù)記載,當時參與其會的42人中,有11人各賦詩二首,15人各賦詩一首,有16人拾句不成,各罰酒三觴。王羲之將37首詩匯集起來,編成一本集子,乘酒興寫了一篇324字的序文,這就是著名的《蘭亭集序》。 傳說王羲之以后曾多次書寫《蘭亭集序》都不能達到原來的境界,這不僅說明了藝術珍品需要在天人合一的環(huán)境下造就,也表明了酒的神力和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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